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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生态环境局应急处谭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谭某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局应急处处长期间,负责监管某化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其在明知企业私设暗管偷排污染物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巡查结果,未依法责令停产整顿。2022年3月,该企业突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流域生态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15万元。谭某因未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应急处置延误,造成污染扩散。案件由当地检察机关在环保督察中发现线索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谭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个人非法所得8万元,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生态环境修复成本增加,公众健康风险加剧,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检察院在环保专项督察中发现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经侦查终结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某市中级法院依法一审审理,认定谭某玩忽职守事实清楚。

判决结果

谭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8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生态环保领域公职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杜绝玩忽职守行为,切实维护环境安全与公共利益。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