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水货代购’假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李某在拼多多某店铺购买‘水货专供’某国进口护肤品,商品价格仅为正品价格的1/3(198元)。商家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并展示海关清关单,但李某使用后出现皮肤过敏症状,要求退货时被以‘水货不可退’为由拒绝。经品牌方检测,该商品为伪造包装的假货,且海关单为商家自行伪造。李某收集聊天记录及检测报告,向平台提交投诉,但商家注销账号逃避处理。2023年9月,李某通过公安机关介入,最终确认商家为职业假货贩子,导致个人损失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害。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发现商家存在伪造资质行为,消费者依据证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赔偿损失1200元,平台因未履行审核义务承担3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民法典》第1165条
案件意义
揭示‘水货’名义已成为假货销售常见套路,强调平台对商家资质的实质性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