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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旗舰店售假品牌包包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选购奢侈品包包时,发现某店铺主页标注为某国际品牌官方旗舰店,但实际为第三方商家。该店铺以超低价(380元)销售标价1800元的某品牌鳄鱼纹手提包,商品详情页使用品牌Logo及正品宣传语,但未标注为仿制品。张某收到包裹后仔细核对防伪标识,发现包体内部无品牌防伪码,材质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联系客服要求退货时,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并称商品为‘超A正品’。张某通过品牌官网鉴定确认为高仿,遂向平台投诉并保留聊天记录、实物照片作为证据。平台虽介入调查,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张某最终通过诉讼维权。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及销售假冒商品行为,消费者提交的鉴定报告及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38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114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本案首次明确电商平台对‘虚假旗舰店’的审核义务,强化品牌方与平台的双重责任。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