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蔡某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案

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蔡某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1月期间,蔡某利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土地审批文件、虚增项目成本等方式,非法侵吞本应用于某县工业园区开发的专项拨款共计3.8万元。蔡某将款项转入其控制的海外账户,用于参与网络赌博及偿还个人高利贷。2023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局土地出让资金流向异常,遂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侦查。经调查,蔡某起初对调查人员态度敷衍,后在证据面前承认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全部赃款。涉案行为导致工业园区建设延期半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案发后,蔡某所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被暴露存在重大漏洞,引发行业监管整改。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7月移送审查起诉,9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并依法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蔡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因蔡某在侦查阶段主动退赃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土地出让领域资金监管漏洞,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财经纪律,防范公款私用风险。

分类:挪用公款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