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彭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彭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企业项目审批。其通过伪造项目验收材料、篡改审批流程等方式,为三家房地产企业违规办理施工许可,累计帮助获取非法利益280万元。上述行为导致市政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500万元。2022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彭某涉嫌违法,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彭某在侦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始终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原审法院于2021年11月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三年,检察机关抗诉认为量刑畸轻,2023年6月上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审理过程
原审法院于2021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检察机关抗诉后,上级法院于2023年6月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经审理于2023年9月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彭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审批程序规范,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