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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袁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袁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其通过伪造招标文件、操纵评标专家库、设置不合理的资格条件等方式,为三家房地产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累计造成国有资金损失逾800万元。袁某收受相关企业给予的现金贿赂共计280万元,并将部分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置奢侈品。2023年8月,某省纪委监委接到实名举报后启动调查,发现其长期通过亲属账户隐匿非法所得。袁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拒不承认全部犯罪事实。涉案项目因程序违规导致多家中小企业投标失败,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引发群众对公共资源交易公正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某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2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袁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省部级干部违法干预招投标活动的危害性,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程序正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