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梁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梁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医药采购监管处处长职务期间,利用负责医疗物资采购的职权,强令下属医疗机构违规执行未经审批的药品采购协议。其通过虚构供应商资质、篡改招标文件参数等方式,操控医疗物资采购流程,先后5次违规指定三家医疗器械公司中标,累计非法获利12.8万元。该行为导致市属三所医院采购高价劣质医疗器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2023年5月,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采购价格异常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梁某存在违法干预采购活动行为。梁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其通过虚增采购价格、私设回扣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案件引发医疗系统采购乱象专项整治,推动建立集体决策和阳光采购机制。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经补充侦查获取关键证人证言和财务流水,于2023年12月完成审理。
判决结果
梁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九十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医疗管理者必须严守法定程序,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医疗采购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