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医疗集团原董事长崔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崔某在担任某省医疗集团董事长职务时,利用其主管医疗设备采购的职权,违反《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通过操控招标程序、设置虚假资质门槛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崔某多次干预评标委员会工作,致使价值420万元的呼吸机采购项目违规流向指定供应商。其通过伪造审批文件、虚增采购价格等手段,非法侵吞国有资金300余万元,部分款项用于境外投资及个人挥霍。2023年8月,某省纪委监委接到医疗机构内部举报后启动调查,经审计发现崔某等人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崔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行为导致某省三家医院采购成本大幅增加,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逾500万元,引发群众对医疗系统腐败的强烈不满。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崔某提出上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二审,经公开开庭审理并采纳补充鉴定意见,最终作出改判。
判决结果
崔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医疗系统关键岗位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的危害性,警示国企管理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