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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谭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谭某利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过程中,通过违规调整土地规划用途、降低出让条件等方式,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在3宗土地出让项目中,通过虚构地质条件、缩减开发指标等手段,帮助该企业少缴土地出让金共计870万元。2023年3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县土地闲置费征收问题时发现谭某异常财产变动线索,经初步核查后立案调查。谭某在调查中主动退缴非法所得52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国家土地出让收入严重流失,破坏当地土地市场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案发后,相关部门对涉案土地重新评估并追缴部分款项,但仍有320万元损失无法挽回。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纪委监委对谭某涉嫌滥用职权问题立案调查;同年7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0月,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经一审认定后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谭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土地管理秩序。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