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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住建局原局长韩某徇私舞弊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韩某利用担任某省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在多个市政工程项目审批中收受企业贿赂,通过违规干预招投标程序、降低施工标准等方式为相关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经审计查明,其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购房投资,其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分散存放。2022年5月,某县纪委监委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异常财产变动线索,经初核后移交检察机关。韩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并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但因原审未充分调查其长期违规行为,案件启动再审程序。该行为导致多个重点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2022年6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1月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3月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因原审程序瑕疵启动再审程序。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韩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追缴违法所得280万元,其亲属代持资金依法予以没收。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凸显再审程序对司法公正的维护作用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