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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住建局原处长谢某徇私舞弊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谢某利用担任某市住建局工程管理处处长职务便利,通过违规干预招投标程序、伪造工程验收文件等手段,为三家建筑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涉案金额共计15万元,其中8万元用于个人购房,3万元存入境外账户,4万元用于偿还赌债。2023年3月,群众通过信访渠道举报谢某在市政工程中的异常行为,市纪委启动专项调查,发现其通过虚增工程量、降低资质标准等方式非法获利。谢某在初审阶段退缴赃款5万元并认罪,但再审程序中因新增证据证明其隐瞒其他20万元非法所得,案件被重新定性。该行为导致多个市政项目质量不达标,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30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初审,因证据瑕疵进入再审程序。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谢某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违法所得全部追缴上缴国库。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凸显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漏洞,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杜绝权力寻租行为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