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科级干部孙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孙某自2019年起在某市司法局担任科员期间,利用负责案件审批的职务便利,超越职权范围违规干预行政处罚决定。其通过伪造材料、篡改审批流程等方式,为12家企业减免行政处罚金共计280万元,其中涉及某建筑工程公司因违规施工获得免罚。2021年6月,纪委监委在调查某执法腐败案件时发现孙某异常资金流动,经初核确认其涉嫌职务犯罪。孙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剩余13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投资理财产品。该行为导致司法局年度执法收支失衡,损害行政执法公信力,造成国家损失280万元。案发后,司法局配合调查,相关证据链完整,孙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孙某以程序违法为由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调取补充证据,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六年,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司法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干预案件的严重危害,警示基层公务员必须严守权力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