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司法局处级干部林某滥用自由裁量权案

某市司法局处级干部林某滥用自由裁量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林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处长职务期间,利用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核的职权,通过违规降低处罚标准、人为设置程序障碍等方式,为多家企业及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在办理涉及企业行政处罚案件时,故意对违法事实认定存在重大偏差,违法决定减轻或免除处罚,累计非法获取财物320万元。该行为导致多起重大违法案件未被依法处理,造成国家执法权威受损及社会不良影响。2023年12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司法系统执法不规范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经查明林某通过亲属账户接收赃款,部分资金用于境外投资及购置奢侈品。案件侦查期间,林某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4年3月立案审理,林某对指控提出异议。案件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意见,认定其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七十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司法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危害,警示权力必须依法规范行使。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