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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招投标领域吴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吴某利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在组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通过违规干预评标专家抽取、篡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等方式,强令投标单位按照其指定条件执行违法招标程序。先后在6个工程项目中收受投标方给予的现金贿赂共计32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80万元通过亲属账户投资房地产,剩余9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3年10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异常财产变动线索,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吴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交代违法事实,并退缴全部赃款280万元。该行为导致多个中标项目质量不达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400万元,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11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2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审理程序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招投标领域公职人员必须严守程序正义,滥用职权破坏公平竞争将依法严惩。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