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张某滥用职权违规干预土地出让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张某利用其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分管土地审批工作的副局长职务便利,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3宗工业用地出让过程中,通过伪造审批文件、违规设定竞拍条件等方式,帮助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涉案土地总面积达12.6万平方米,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2023年3月,某县群众通过信访渠道举报张某在土地出让中收受企业贿赂,某省纪委监委随即展开调查,发现张某通过亲属账户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620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经营,其余资金用于偿还赌债。案件审理期间,张某虽退还部分赃款但始终拒绝承认主要犯罪事实。
审理过程
2023年7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本案,经审理查明张某滥用职权违规干预土地出让的犯罪事实,于2024年1月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张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其违法所得6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国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出让法定程序,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任何违规操作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