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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杜某违法干预招投标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杜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招投标活动。其通过泄露招标文件关键信息、操纵评标专家打分等方式,帮助某建筑公司中标3个市政工程项目,累计非法获利2.8万元。案发后,群众举报反映杜某长期收受投标企业财物并影响评标公正性,某市纪委介入调查发现其多次在招标过程中为特定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杜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供述通过虚构工程量、篡改资质审核材料等手段干扰公平竞争,导致多个项目招标流于形式,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47万元。其行为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

审理过程

某市纪委依线索立案调查,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0月提起公诉,案件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依法公开开庭进行法庭调查与辩论。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杜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招投标监管人员不得以权谋私,破坏公平竞争机制,损害国家利益。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