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孙某违法干预招投标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孙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法干预招投标活动。其通过泄露招标文件关键信息、操纵评标专家名单、设置虚假资格条件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获取多个工程项目,累计非法获利320万元。涉案资金部分用于个人挥霍,部分通过境外账户转移。2023年7月,纪委监委在调查某国企采购案时发现孙某存在异常财产变动,随即启动立案调查。孙某在留置期间虽初期对抗审查,但后经政策感化主动退缴赃款180万元,配合交代全部犯罪事实。该案导致某省近三年招投标项目损失超5000万元,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某省监察委员会依线索启动调查,经初步核实后对孙某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孙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其非法所得3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市场公平,维护招投标制度公信力需强化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