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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生态环境厅原副主任何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间,何某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期间,利用主管环评审批工作的职务便利,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审批12个违规建设项目。通过伪造环保评估报告、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帮助3家民营企业取得环评许可,造成国家生态补偿资金流失。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80万元存入其弟账户,5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2023年5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违规审批问题,随即启动问责程序。何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还赃款120万元,但剩余160万元赃款被查证用于购置奢侈品及挥霍。其行为导致3个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未达到环保标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审理过程

案件由巡视巡察组移交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初核、立案、证据调取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何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暴露出生态环保领域监管失守问题,警示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法定程序,杜绝以权谋私行为。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