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曾某超越职权违规采购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曾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招标程序。其在未履行法定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市属事业单位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交由关联企业承接,并通过虚增采购单价、伪造验收材料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涉案金额达15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剩余10万元转入其亲属控制的账户。2022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政府采购专项审计时发现异常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曾某存在超越职权范围违规决策行为。曾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5万元,但未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案件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及政府采购制度公信力受损,相关单位因管理失职被通报批评。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曾某不服提起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曾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涉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基层政府采购领域权力制约缺失,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法定职权边界,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