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冯某滥用职权干预土地出让案

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冯某滥用职权干预土地出让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冯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某县土地出让项目。其通过要求下属违规降低招拍挂条件、私下指定意向竞买人等方式,帮助某房地产企业取得价值800万元的商业用地使用权。冯某收受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的感谢费共计3.2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1.7万元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3年1月,某省审计厅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土地出让程序存在重大瑕疵,遂将线索移送省纪委监委。经调查发现冯某存在多次违规干预行为,其本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该行为导致国家土地出让收益减少650万元,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多个项目因程序违法被暂停开发。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省审计厅移送省监委初查,经立案调查形成审查报告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二年,冯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冯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其违法所得3.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土地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对省部级干部违法干预经济活动具有典型教育意义。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