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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原副主任李某超越职权决定案

案件事实

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李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副主任时,利用分管医疗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将市立医院采购项目交由特定供应商承接。其通过伪造招标文件、操纵评标委员会等方式,使价值28万元的医疗设备以低于市场价15%的价格成交,非法获取差价部分并据为己有。案发后,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异常情况,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确认李某通过上述手段侵吞公共资金共计3.2万元,赃款已用于个人挥霍。李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赃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其行为导致医疗设备采购流程混乱,造成某市立医院多支付采购款近50万元,严重损害医疗系统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7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1月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调取审计报告、采购合同等关键证据,依法开展法庭调查与辩论。

判决结果

李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破坏公平竞争秩序需承担刑事责任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