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院原副院长朱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朱某在担任某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强令医院违反采购程序违规引进三批新型医疗设备。其通过虚构设备性能参数、伪造专家论证报告等方式,为关联企业张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累计收受好处费280万元。涉案设备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医院多支付采购费用共计320万元,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和患者诊疗风险。2024年1月,某市纪委监委在医疗系统专项审计中发现朱某违规操作线索,经立案调查查实其违法事实。朱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犯罪事实,但未主动交代强令违法执行的具体手段。该行为严重破坏医疗设备采购秩序,损害公共医疗机构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审理过程
2024年3月某市监委对朱某立案调查,4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庭审中朱某对指控罪名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必须严守采购程序规范,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