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药事管理科范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范某自2021年起在担任某市卫健委下属医院药事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审核药品采购目录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药品采购价格、违规指定供应商等方式,累计非法获利280万元。其先后收受12家医药企业贿赂,其中单笔最高达50万元,通过伪造审批文件、篡改招标程序等手段,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2023年6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医院药品采购存在异常价格差,经纪委调查确认范某违法事实。涉案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投资及子女教育支出,案发后范某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配合调查,但造成医院年度采购成本增加超3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审理过程
2023年7月检察机关对范某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一审开庭审理,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范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须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防止权力寻租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