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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税务局原副局长吕某超越职权滥用税务审批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吕某在担任某省税务局副局长职务时,利用其负责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的职权,超越审批权限违规为某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通过伪造企业经营数据、虚增项目规模等方式,吕某先后违规审批三项税收优惠,累计造成国家税收损失3.8万元。涉案资金被吕某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及投资理财,其行为严重违反税务管理规定。2023年4月,某省纪委监委在调查该局其他违纪问题时发现吕某异常资金往来线索,随即启动审查调查程序。吕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破坏税务机关公信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某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6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8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吕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税务系统人员必须严守权力边界,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税收征管公平性。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