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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科员王某超越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王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审批科科员时,利用负责企业开办许可的职务便利,擅自超越审批权限,为某建材公司违规办理生产许可证。通过伪造材料、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帮助该公司取得不应具备资质,非法获利2.3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3年5月,群众举报其违规操作行为,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王某存在多起类似违规审批行为,涉案金额累计达4.7万元。王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其行为导致多个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造成财政损失约15万元。

审理过程

原案由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因发现审理程序存在瑕疵,某市中级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经补充调查后重新审理。

判决结果

某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以五千元罚金。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公务员须严守权力边界,即使是小额违规操作也严重破坏行政许可公信力,应依法追责。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