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国资委原董事长郭某超越职权擅作决定案

某省国资委原董事长郭某超越职权擅作决定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郭某在担任某省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董事长时,利用职务便利超越职权范围,违规批准与关联企业签订虚假资产重组协议,通过虚增资产价格、操纵资产评估结果等方式,使国有企业损失近4000万元。其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国有资产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给特定关系人控制的企业,涉案金额达3200万元。2022年群众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郭某通过伪造审批文件、篡改财务数据等手段掩盖犯罪事实,涉案资金部分用于个人挥霍,部分流向境外账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郭某虽主动退缴赃款800万元,但拒不交代其余资金去向,造成国有企业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再审程序,法院依法受理后进行证据审查,组织公开审理并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最终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郭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国企改制进程,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需强化制度约束与监督机制。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