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科员叶某滥用职权干预经济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叶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科科员时,利用负责企业资质审核的职务便利,违规为3家民营企业办理不符合条件的经营许可。通过伪造材料、降低审核标准等方式,帮助相关企业获取市政工程投标资格,收受好处费共计1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22年巡视巡察发现其违纪线索后,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调查程序,经审计确认其非法干预经济活动的事实。叶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退缴赃款8万元并认罪悔罪,导致当地营商环境受损,3家涉案企业因违规操作被责令整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案发后引发群众对行政审批权力滥用的强烈质疑,暴露出基层政务人员监管缺失问题。
审理过程
原案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决叶某有期徒刑三年,检察机关抗诉后启动再审程序,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并改判。
判决结果
叶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4万元,责令退赔国家损失4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政务人员须严守审批权限,滥用职权干预经济活动将面临更重刑罚,凸显巡视巡察对权力监督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