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冯某违反招投标程序案
案件事实
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冯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职权,通过篡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泄露投标信息等方式,违规帮助某建筑公司中标3个市政工程项目。在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的情况下,冯某接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请托,多次干预评标过程,致使项目合同金额共计820万元的公共资源流失。案发后,巡视巡察组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冯某及其配偶名下资产异常增长,经核查其在2021年12月至2023年5月间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2.3万元好处费已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冯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纪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导致相关项目因程序违法被责令重新招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其行为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损害政府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巡视巡察组启动初核程序,5月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6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冯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违法所得2.3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定程序,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