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杜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杜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违规干预土地审批程序、伪造规划文件等方式,强令下属单位违法执行土地出让任务。其伙同开发商在未完成土地征收补偿的情况下,违规将20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涉案金额达200万元。赃款部分用于个人海外投资,部分通过亲属账户洗白。2022年审计发现该问题后,纪委监委依规启动初核程序,杜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案件经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后进入再审程序,查明其滥用职权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流失300万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杜某在再审阶段认罪悔罪,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剩余赃款仍未全额追回。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部门移送线索后,纪委监委启动初核,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杜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剩余赃款继续追缴并上缴国库。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破坏土地管理秩序,损害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