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赵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赵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企业资质审核事项。其通过伪造材料、篡改审批流程等方式,为三家建材公司办理超越法定条件的经营许可,累计收受好处费15万元。经审计发现异常资金流动后,市纪委监委于2023年4月启动调查,查明赵某通过虚构审批项目、违规收取费用等手段侵吞公共资金。赵某在归案后主动退缴赃款12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导致三家企业违规获得资质后恶性竞争,造成某市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直接经济损失达80余万元。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3年7月立案审理,赵某对部分指控提出异议。案件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确认赵某超越职权擅自决定的犯罪事实。
判决结果
赵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必须严守法定权限,滥用职权破坏行政管理秩序将面临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