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财政局原局长孙某违法干预政府采购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孙某利用其担任某省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在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过程中违规为关联企业打招呼、设置门槛,导致3个价值超百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被指定给其亲属参股公司。通过伪造验收报告、虚增采购价格等方式,孙某帮助涉案企业非法获取财政资金共计280万元,其中个人侵吞150万元,部分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买房产。2023年8月,某省审计厅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初步核查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孙某在调查初期拒不配合,后在证据面前主动交代部分事实,并退缴赃款120万元。案件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引发多起举报信访事件。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某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孙某对违法干预经济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结果
孙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该案彰显了对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干预经济活动的零容忍态度,警示权力必须规范运行,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