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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医疗医药集团原董事长梁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梁某在担任某省医疗医药集团董事长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国企改制程序。通过伪造资产评估报告、虚设交易环节等方式,擅自将集团下属三家医院价值20万元的医疗设备以5万元价格低价转让给关联企业,非法获取差价15万元。涉案资金被梁某用于个人海外投资及挥霍。2022年3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线索,经检察机关侦查认定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梁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破坏医疗医药行业公平竞争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梁某以程序违法为由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依法调取新证据并组织公开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年,追缴违法所得15万元,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医药行业管理工作。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领导人员必须严守改制程序规范,滥用职权侵吞国有资产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