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卫健委原主任袁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

某市卫健委原主任袁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袁某利用担任某市卫健委主任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药品招标等工作中,通过虚构采购需求、伪造验收文件等方式为特定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袁某先后收受涉案企业财物共计180万元,其中6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120万元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3年8月,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异常财产变动线索,经初核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袁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但在后续调查中对部分受贿行为拒不配合,导致案件证据链出现断裂。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查明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医疗采购资金损失达280万元,相关医疗器械因质量问题被退回导致医院运营成本增加。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定袁某构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

判决结果

袁某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违法所得1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须严守职权边界,强化对医疗医药领域公共资源使用的监督制约。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