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何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何某在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局长时,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自由裁量权,对多个企业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违规干预。其通过为特定企业降低审批标准、缩短办理时限等方式谋取私利,累计收受好处费达15万元。案发后,群众举报反映何某在审批过程中存在权钱交易,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其通过虚增审批环节、伪造审批材料等手段实施违法行为。何某在初审时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该行为导致多起项目审批程序失当,造成公共资金损失逾80万元,严重破坏行政审批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线索初核后启动再审程序,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取证,最终由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何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损害行政公正性,强化了对基层自治组织人员的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