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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税务局原处长陈某超越职权决策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陈某在担任某市税务局所得税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审批企业所得税减免事项。其通过虚构企业财务报表、伪造纳税申报材料等方式,为12家企业违规办理税收优惠,累计造成国家税款损失420万元。涉案资金部分用于个人投资理财,部分通过亲属账户在境外购置房产。2020年税务系统内部审计发现异常数据后,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陈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司法审计确认,其长期滥用税务审批权,导致地方税收监管体系严重受损,引发多起企业偷逃税款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后,因新证据启动再审程序,最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改判。

判决结果

陈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级干部降级处分,违法所得全部追缴,相关责任人员被问责。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税务系统干部须严守执法权限,防范权力寻租对税收公平造成的系统性破坏。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