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原局长田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田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时,利用其分管行政执法审批的职权,超越法定权限擅自决定对三家民营企业违规出具法律意见书,帮助其规避行政处罚。通过虚构法律服务项目,先后收受企业负责人王某、李某等人贿赂共计12.5万元,部分资金用于个人购房及日常消费。2023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处司法系统违规执法问题时,发现田某在办理某重大涉黑案件中,擅自干预案件调查程序,导致关键证据灭失。经审计确认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但田某仅主动退缴赃款6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不明。案件造成三起重大行政执法错误,致使企业逃避处罚金额达150万元,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再审程序中检察机关调取新证据,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组织专家论证,最终认定田某滥用职权行为成立。
判决结果
田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系统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权力边界,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对司法公正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