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科级干部程某滥用职权违法办案案
案件事实
程某于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某市司法局执法科期间,利用负责案件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案件材料、违规降低处罚标准等方式,先后在5起行政执法案件中为特定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涉案金额累计达286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其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进行洗白。2022年3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财产异常变动线索,经初步核查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程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并交代剩余资金藏匿地点。其行为直接导致3起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百万,严重破坏司法执法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线索移交后启动初查程序,历时14个月完成证据收集,因原审证据不足启动再审程序,最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审理。
判决结果
程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涉案违法所得28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司法执法领域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危害,警示权力运行必须严守法定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