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高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高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医疗设备采购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强令下属违规操作医疗设备招标程序。其通过指定关联企业、虚增采购价格等方式,使某医疗设备供应商在招标中获取不正当优势,累计非法获利15万元。案发后,经某市纪委监委调查发现高某存在严重渎职行为,涉案资金部分用于个人投资,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转移。2023年5月,某市监察委员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犯罪事实。该案导致某三甲医院采购的医疗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引发群众对医疗系统腐败的强烈反响。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后某市检察院在监察委移送新证据后提起再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采纳关键证据。
判决结果
高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医疗管理人员必须严守法定程序,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医疗资源分配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