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科员石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期间,石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执法科科员期间,利用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职务便利,多次强令下属执法人员对未达处罚标准的企业进行违规执法。通过伪造执法文书、篡改案件数据等方式,先后4次违规下达强制执行决定,涉及金额共计3.8万元。赃款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2023年1月,某市审计局在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司法局异常执法数据,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确认石某违法事实。石某在案件调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在庭审中承认犯罪事实。其行为导致3家企业因违法执法遭受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石某提出上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二审开庭,审查证据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石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应严守法定权限,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