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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生态环境局处长魏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7月至2023年3月期间,魏某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局执法处处长,负责辖区内重点企业环保审批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化工企业负责人王某请托,通过伪造环境监测数据、违规审批排污许可证等方式,帮助该企业逃避环保处罚,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15万元。案发后,省纪委监委在核查某企业非法排污案件时发现魏某存在利益输送线索,经立案调查查实其滥用职权行为。魏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赃款8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某流域水质长期超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监管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2023年6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魏某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环保领域监管失职危害公共利益,警示公职人员须依法履职杜绝以权谋私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