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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教育局处级干部孙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孙某在担任某县教育局基建处处长期间,利用主管学校扩建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将两所公办学校工程合同金额由1800万元虚增至2500万元。通过伪造工程验收报告、虚增施工成本等方式,帮助承包商套取财政资金700万元,其中300万元据为己有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购置 luxury 车辆。案发后,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处教育系统腐败问题时发现其违规操作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滥用职权行为。孙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退赃,二审期间主动交出部分赃款并认罪悔罪,导致某县教育系统多个项目因资金挪用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600万元。其行为严重破坏教育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引发群众对公职人员廉洁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五年。孙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孙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权力边界,滥用职权行为不仅破坏公平竞争,更损害教育系统公信力,应依法严惩以维护法治权威。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