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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基层干部汪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汪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某科办事员期间,利用审批权限违规为3家企业办理资质许可,收受好处费共计420万元。其通过伪造材料、篡改审批流程等方式,故意降低审核标准,导致2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批准,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约580万元。2023年6月,纪委监委在核查群众举报的审批乱象时发现其违纪线索,经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汪某主动退缴赃款30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暴露出基层行政审批人员权力监督缺失问题,致使公共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引发多起企业投诉事件。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四年,汪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汪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涉案赃款已全部退缴,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部分依法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权力需强化监督制约,防止职务行为异化为谋私工具,维护行政审批公正性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