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住建局科级干部崔某滥用职权案

某市住建局科级干部崔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间,崔某利用担任某市住建局工程管理科科员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工程验收文件、违规降低施工标准等方式,为三家建筑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审批某市政道路改造项目时,崔某擅自更改招标程序,帮助关联企业以低于市场价30%的报价中标,涉案金额达280万元。经审计发现后,崔某于2023年9月主动退还赃款150万元,但剩余130万元仍用于个人投资。该违规项目因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后期维修费用超支60万元,引发群众信访投诉。崔某在初审阶段拒不认罪,后在二审期间通过家属退缴部分赃款并主动悔罪,但其滥用职权行为已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审计局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初查,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五年,崔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崔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事业单位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滥用职权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