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崔某滥用职权案

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崔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崔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时,利用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职权,违规指示下属单位降低工业用地出让标准,强令执行未达到规划条件的地块出让程序。通过伪造规划设计方案、篡改土地评估报告等方式,先后促成3宗土地违规出让,涉案金额共计125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经营,30万元赠与亲属,其余资金用于单位日常开支。2023年1月,某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后启动调查,发现崔某多次违规干预土地出让流程,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崔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法事实,后在审查调查中退缴全部赃款85万元。该行为造成国家土地出让收入损失约78万元,破坏当地土地市场秩序,引发多起企业投诉。

审理过程

2023年2月某市监委立案调查,3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5月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崔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权力寻租破坏土地管理秩序。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