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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原处长冯某滥用自由裁量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冯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医药采购监管处处长时,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药品招标等环节违规操作。通过虚增采购价格、设置不合理的评审标准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累计收受回扣达320万元。其犯罪手段包括伪造审批文件、篡改招标数据、干预评标过程等,导致某三甲医院采购高价劣质医疗器械,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逾400万元。2023年10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数据,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冯某在初查阶段隐匿部分赃款,后在留置期间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退缴赃款280万元。案件暴露出医疗系统采购环节监管缺失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依法公开开庭进行法庭调查与辩论。

判决结果

冯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医疗系统监管人员须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防止权力寻租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