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卫健委下属医院原副院长吴某滥用职权干预医疗采购案

某市卫健委下属医院原副院长吴某滥用职权干预医疗采购案

案件事实

2018年5月至2021年3月期间,吴某利用担任某市属医院副院长职务便利,多次违规干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通过篡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伪造专家评审意见等方式,帮助某医疗器械公司获取中标资格,累计造成医院经济损失120万元。涉案金额达5万元至20万元不等,赃款部分用于个人挥霍,部分存入亲属账户。2022年1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异常财产变动,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吴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并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案件审理期间,医院因采购高价设备导致医保资金超支,引发患者投诉并损害医疗系统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于2022年7月开庭审理,因证据存在争议启动再审程序,2023年2月完成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吴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干预医疗采购等经济活动,维护医疗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