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郭某违规审批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郭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企业资质、篡改审批流程等方式违规审批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与开发商勾结,故意降低审批标准,致使300万元违规补贴流入企业账户。案发后,经群众举报线索,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查明郭某收受企业贿赂共计人民币32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及境外投资。郭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赃200万元并认罪认罚。案件造成地方政府重大经济损失,破坏了行政审批的公平性,引发多起企业违规操作投诉。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郭某提出上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二审,审查期间调取补充证据并听取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2年,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法定程序,滥用职权行为将依法严惩,维护行政审批制度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