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教育厅原厅长潘某强令违法执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潘某利用其担任某省教育厅厅长职务便利,通过违规审批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的方式,强令下属单位实施不符合政策的校舍扩建项目。在项目验收环节,潘某指使工作人员伪造验收报告,帮助关联企业骗取财政资金共计18万元,其中个人侵吞6万元用于偿还债务。2023年3月,某省教育厅内部审计发现项目资金异常流动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确认潘某存在滥用职权行为。潘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5万元,但对其余涉案资金去向作出虚假说明,后在证据面前承认部分犯罪事实。该违法行为导致某县教育项目因违规施工产生重大安全隐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万元,严重损害政府部门公信力。
审理过程
某市监委于2023年4月立案调查,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潘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教育领域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