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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马某挪用公款再审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马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土地出让审批文件的方式,将本应用于扶贫专项资金的500万元公款分批转入个人控制的房地产公司账户。其犯罪手段包括虚构土地开发项目、篡改财政拨款凭证,并以‘临时周转’为由欺骗监管人员。经审计确认,马某累计挪用资金达15万元,其中8万元用于购置高档住宅,其余资金被其亲属用于经营砂石开采业务。2022年巡视巡察组在核查某县土地出让档案时发现异常资金流动,启动专项调查后马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扶贫项目停滞半年,造成某县3个贫困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引发群众信访。马某作为省部级干部,其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土地出让领域资金管理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线索移交至监察机关,启动再审程序后完成补充侦查,检察机关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马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巡视巡察在发现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中的关键作用,警示公职人员不得滥用职权挪用特定款项。

分类:挪用公款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