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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沈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沈某在担任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时,利用其分管执行工作的职权,强令所属部门对未依法查封的涉案财产进行违法处置。其通过伪造司法文书、违规指定执行地点等方式,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累计非法处置涉案财产价值4.8万元。案发后,纪委监委在巡视某省政法系统时发现其违规操作线索,经初核立案调查。沈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但在再审程序启动后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悔罪。该行为导致3起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严重破坏司法机关公信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经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组织原审被告人、证人及涉案单位进行重新审理,最终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沈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违法所得4.8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人员必须严守法律程序,防止权力滥用损害司法公正与社会信任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